七二三所职工积极参加“全国道德模范”投票活动
根据扬州市文明办关于“全国道德模范”投票活动的部署,9月3日,所召开了机关和部分研究室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了省市有关要求,并将市文明办有关文件和“全国道德模范”选票分发到各支部,同时要求未拿到选票的职工在网上投票。会后,全所职工积极响应,在学习“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选票;没有拿到选票的职工便上网投票,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至9月5日上午已将全部选票报送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