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邮箱登录 用户名: @ 密码:
 忘记密码
资讯 | 机构 | 产品 | 人物
视频 | 图片 | 书店
商务会员登录
会员名称: 会员密码: 验证码: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2312"%>
-您的位置:中国船舶在线 > 政策法规

美国欲修改本国船舶压舱水标准


   (2008-05-05)    来源:  
  美国港口环保意识日趋高涨,近期关注船舶压舱水管制,由美国国会和国家环境保护局(EPA)联合草拟一份船舶压舱水管理行政议案,计划收紧对压舱水的管制。倘若新法案获国会通过,预计美式船舶压舱水的洁净程度将比IMO的标准严格100倍。
  美国航运业界对该问题态度壁垒分明,一派认为新法可行性极高,应可在年内获国会通过;另一派却认为修改法律的过程复繁冗长,新法案离获得通过还是遥遥无期。
  美国国会近日动议,要求港口内的船舶在今年12月31日或以前,安装合乎IMO要求的压舱水处理系统,并要求船东要在2011年12月31日开始至2013年12月31日或以前,安装达到美式规定的压舱水处理装置。
  另一方面,继美国众议院近日把压舱水管制条文并入海岸防卫队的法规后,美国EPA亦获政府支持,推出了另一套的压舱水管理行政议案,但EPA并未向外界透露该法案的具体细节。若议案内容获通过,美国将分两阶段收紧压舱水的排放规定,前4年执行IMO的压舱水规定,后4年强制要求所有船东执行更为严格的美式要求。如果合适的技术不配套的话,该议案在时间上可作一定的让步。
  据压舱水处理装置生产商Nutech O3的代表大律师曼迪民称,相关的技术已一应俱全,现时合乎IMO压舱水标准的处理装置足以达到美式要求。但总部位于亚特兰大的Troutman Sanders律师行的发言人宾达却持审慎的态度,认为国会不应在不肯定相关技术是否存在的情况下,强制船东达到特定的排水要求。
 
 

 
   

电话:86-10-64831141,64831142,64831143,64831775,64831776(直拨);13371711682,13810895362
传真:86-10-64831141,64831142,64831143,64831775-18 Email:shipol@shipol.com.cn market@shipol.com.cn sales@shipol.com.cn

Copyright © 2001-2008 中国船舶信息网络中心

京ICP备050508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