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将进行修改
发布日期: 2019-07-17 来源:原创: 记者 王进 中国船舶报 访问量:
7月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远洋渔业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主要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公海和他国管辖海域从事海洋捕捞以及与之配套的加工、补给和产品运输等渔业活动,但不包括到黄海、东海和南海从事的渔业活动。该修订草案强调,国家鼓励、扶持远洋渔业发展,并将加快建立布局合理、装备优良、配套完善、生产安全、管理规范的现代化远洋渔业产业体系。
适应远洋渔业发展与管理要求
《远洋渔业管理规定》自2003年6月1日实施以来,为我国远洋渔业持续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当前,远洋渔业面临的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远洋渔业发展模式亟待升级,远洋渔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远洋渔业管理规定》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远洋渔业发展与管理的要求,急需进行修改完善。
从国际形势看,国际海洋渔业管理正发生重大变革。大多数传统海洋经济鱼类资源已被充分或过度利用,可持续利用海洋渔业资源成为国际共识;区域渔业管理组织对公海渔业资源管理日益严格,入渔国日益重视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受管制(简称“IUU”)渔业活动已经成为国际趋势。我国目前加入的7个区域渔业管理组织中,有5个是在现行《远洋渔业管理规定》生效后加入的,为适应新的国际渔业管理规则,需要调整远洋渔业发展思路,会同国际社会严厉打击“IUU”渔业活动,树立我国负责任渔业大国形象。
从国内形势看,远洋渔业发展亟待转型升级。我国远洋渔业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不强、管理不规范,产业发展模式亟待升级;部分企业和管理人员守法意识不强,逐利倾向严重,涉外违规事件时有发生,对我国远洋渔业发展和负责任国家形象树立造成了不利影响。随着远洋渔船规模扩大,安全生产应急事件也有增长趋势。为此,需要进一步严格远洋渔业从业条件,进一步明确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外,根据“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我国需要对远洋渔业项目审批确认、资格审定、年度审查的条件、程序和报送材料进行梳理、明确和简化。
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
据悉,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四方面。一是适应国际管理要求。修订草案涉及远洋渔业企业、渔船和船员的义务、监督管理措施等与现行国际规则和要求相衔接等内容。同时,修订草案禁止远洋渔业企业、渔船和船员从事“IUU”渔业活动,禁止外国籍“IUU”渔船进入我国港口,表明我国会同国际社会打击“IUU”渔业活动的坚定立场。
二是强化安全涉外管理。首先,强化了渔船和船员的责任,包括明确渔船变更国籍、淘汰报废、悬挂国旗、外观标识、船员配备等要求。其次,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包括明确远洋渔业企业、管理人员和船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增加对渔船海上作业、登临检查、通航他国水域、进入他国港口等活动的要求。另外,强化了监督管理措施,包括船位监测、渔捞日志、派遣观察员、涉外安全事件处理等内容。
三是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对原有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了梳理、增补,列出了14种违法行为,明确了应当暂停或者取消远洋渔业企业资格的情形。
四是梳理行政审批流程。对远洋渔船作业涉及的远洋渔业项目审批、项目确认、项目执行、资格授予、年度审查、项目终止等环节分别作出明确规定。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取消了渔船勘验报告等材料,明确在相应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中能够查询到有效信息的,可以不再提供纸质材料。
修订草案还明确,企业不得代理或租赁其他企业或个人的渔船开展远洋渔业活动,专业远洋渔船不得在我国管辖海域从事渔业活动。对地方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发挥远洋渔业行业协会自律协调作用,修订草案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渔船声纳
全面休渔禁渔,渔业装备发展如何转向?
时下正是我国休渔禁渔期,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我国首次实现了内陆七大重点流域禁渔期制度和主要江河湖海休禁渔制度的全覆盖。与此同时,“限额捕捞”“增殖放流”“长江流域永久性禁捕”等日益成为渔业发展的高频词。在可以预期的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力度只会有增无减,这对渔业装备发展提出了挑战。未来渔业装备该如何发展,成为业界关注的话题。
其实,即使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渔业装备依然有很大发展空间。首先,补齐现有渔业装备的短板,仍然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特别是在安全、环保和信息化等方面,我国渔业装备的技术水平与加快推进渔业现代化的要求存在不小的差距。今年上半年,沿海多地接连发生渔业安全事故,这其中有渔业生产旺季生产繁忙等客观原因,但同时暴露出渔业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装备不完善和相关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加大渔船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推动渔船基础装备技术提升,应是渔业装备领域的一个长期热点。有的地区已经着手开展这方面工作,舟山就已根据《浙江省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在今年休渔期开始对35米以上渔船配备了油污分离装置,同时还推广船上垃圾分类收集、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全部渔船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
其次,拓展新型装备的发展空间,是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今年4月,农业农村部组织遴选的72项农业主推技术发布,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技术、淡水工厂化循环水健康养殖技术、数字牧场等名列其中。这说明部分渔业装备先进适用技术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下一步,船企还应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新型渔业装备的科技研究,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例如,在推进养殖业绿色发展方面,加快开展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装备和集装箱养殖试验示范;在推进渔业资源养护方面,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为重点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方面,积极向大水面生态渔业、水产品加工业、休闲渔业等延伸。
此外,推进渔业对外开放,也为我国远洋渔业装备发展带来了机遇。当前,我国远洋渔业正在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管理规定》已开始修订,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边渔业合作不断深化,开发南极磷虾资源也在积极稳妥有序的推进之中。随着渔业对外合作的继续加强以及远洋渔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渔业装备在维护和拓展渔业发展权利与空间方面的作用将更加突出,自身的发展空间也将随之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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