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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智能船舶专用标准是科学技术还是工程技术?

发布日期: 2021-02-18 来源:中国船检 访问量:



原创 孙旭 中国船检 


智能船舶,标准先行已成为业界共识,工业与信息化部于2019年发布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指导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ISO/TC8/WG10也提出了初步的智能航运国际标准化路线图,根据路线图各造船强国先后提出了10余项智能船舶国际标准提案。智能船舶标准与智能船舶技术研制上升到同等重要的高度。智能船舶标准也成为各国抢占智能船舶技术发展方向话语权的重要途径。

现阶段,国际在研或预备的智能船舶相关标准项目如表1所示:

1 国际智能船舶标准

现有国际智能船舶标准中除了《ISO 4891 智能航海日志》为针对系统及设备的专用标准,其它标准为基础通用标准,基础标准一般是指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术语、定义、基本原则等标准;通用标准一般是指具有较大覆盖范围的共性标准,如通用安全、环保、通信、数据、接口等方面的标准。智能航海日志不属于业界共识的典型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因此,现阶段国际智能船舶标准研究的重点为基础通用标准,针对智能感知、智能航行、智能机舱、智能能效等典型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专用标准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基础通用标准相对于专用标准来说更加容易制订,也是智能船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智能船舶的研制和专用标准的制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业界往往更关注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的专用标准,投入了更多的资源进行相关研究。智能船舶专用标准的研究比较复杂,如何制订需要从以下几个维度进行探讨。





一、智能船舶专用标准的制订,应以工程技术的思路为研究基础

科学技术一般用来解决理论问题,把自然界中发生的现象建立理论体系,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现在和探索未来,研究成果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工程技术一般用来解决应用问题,即把科学技术研究的成熟理论进行应用,提高我们的生产力,因为使用相对成熟的理论,成果可规划且比较精准。

现阶段,智能船舶是科学技术与工程技术相互融合的一项研究,在建立智能船舶理论的同时,试图把一些成熟理论转化为应用。智能船舶专用标准作为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研制的引领。从表象上来看,应该一直领先于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的发展,似乎是在为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的未来进行探索并建立理论体系,是一项科学技术。但是从已有成熟标准体系的研制过程和现阶段国际智能船舶标准的研究来看,智能船舶专用标准应该是智能船舶探索过程中成熟理论的沉淀和积累,是一项工程技术。一般来说,标准需要经过实际应用的验证,在应用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没有经过实际应用之前,只能称之为理论。因此,智能船舶专用标准的制订,应以工程技术的思路为研究基础,积累智能船舶研制过程中的成熟理论,着重解决标准的应用问题。我国智能船舶技术发展迅速,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各个组织在技术研究、产品研制的过程中获得了很多先进成果和宝贵经验,这些科研成果是智能船舶标准制订的重要基础。应建立合理有效的机制,促进成熟理论的共享及积累,取各个组织之长,同时也弥补各个组织之短,制订先进适用的智能船舶专用标准,通过长期积累、完善,切实做到标准引领智能船舶的发展。





二、智能船舶专用标准是应用驱动还是技术驱动?

除了要清晰智能船舶标准解决什么问题,还应明确驱动智能船舶专用标准发展的动力是什么。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由多种基础、通用、前沿的技术所组成,通常情况下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标准也可以命名为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技术标准,目标是对技术方面提出要求,使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的功能、性能达到某种程度。但是,这样并不能代表智能船舶专用标准是由技术驱动而产生的。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是一项工程技术,用来解决应用问题,具体来说就是首先应明确进行什么样的应用,然后根据应用来选择使用什么样的技术来实现,而不是围绕某种技术去选择应用。因而,技术是实现应用的一种手段,应用才是最终目的。比如北欧、日本的岛间自主航行船舶,首先明确了自主航行船舶应用的场景、船型、环境等因素,围绕这些因素对自主航行系统的组成技术有针对性的提出功能、性能的要求要比广义的自主航行系统标准更加容易制订和施行。如果脱离了应用,对自主航行系统进行标准制订,就会出现范围无法限定,不能适应所有自主航行系统的问题,如果可以适用那一定是一项通用标准,比如术语和定义。因此,智能船舶专用标准的制订应该从某些可实现的应用出发,围绕应用制订相关标准,以应用驱动标准的发展。

明确应用是制订标准的先导条件,实际应用是制订标准的重要支撑。现阶段,实际应用主要是指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的实船测试,实船测试一方面可以为制订和完善标准进行数据支撑,另一方面也是完善智能船舶测试验证体系的重要手段。智能船舶测试验证体系由虚拟仿真、虚实融合和实船等测试方式组成,实船测试虽然具有经济成本高的致命缺陷,但是,诸多关键重要的海事系统还保留着实船测试的要求,在模拟仿真技术还未实现在动态条件下精准化的仿真之前,实船测试是最具有说服力的测试手段。同时,虚拟仿真和虚实融合的实用性还需要实船测试的数据进行验证及完善。国际海事组织制订《水面自主航行船舶试航导则》、修订现有公约法规等工作,目的都是在解决智能船舶系统及设备在安全、环保及安保水平不低于现有公约法规的基础上进行应用的问题。没有应用,智能船舶相关标准、测试验证等重要技术支撑将无法完善。


来源:孙旭 中国船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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